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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民营经济组织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知识培训的规定

2020-12-30 10:39:31 信息来源: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体:[ ] 视力保护色:

为搞好民营经济组织中不具备规定学历人员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必备知识的培训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一、培训对象:在我省民营经济组织和外省贵州商会专业技术、管理岗位工作,不具备规定学历并拟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教材:由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民营经济发展局、省工商联和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民营经济组织人才队伍建设需求和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的需要,组织编写或指定的教材。

三、培训方式:

1、举办培训班,培训学时一般不少于160学时(包含共需科目学习),培训结束采取统一考试,考试合格授予相应学时。

2、在线学习,针对非公经济发展需要,举办相应专业的网络在线学习,按在线学习时数授予相应学时,完成不少于160学时后,组织统一考试。

四、培训组织分工。省民营经济发展局、省工商联负责组织高级培训,市、州民营经济发展局、工商联负责组织中、初、员级的培训,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检查培训工作。

五、考核发证。凡参加省、市(州)组织的培训,并经考试或考核合格者,颁发全省统一印制的《贵州省民营经济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专业基础知识培训合格证》,方可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六、培训计划的制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根据当年民营经济组织发展需要和人才队伍建设实际,会同省民营经济发展局、省工商联制订当年全省培训计划。

七、培训工作的管理。各级人社局、民营经济发展局、省工商联要按各自承担的培训任务制订工作制度,有计划,有针对性地抓好民营经济组织人才培训工作,加强管理、严格审核、层层把关,严禁乱办班、乱收费,确保培训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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