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调整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黔财金〔2024〕2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经审核,刘松等360人符合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条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向我局反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
公示时间:2025年3月17日至2025年3月21日,共5天。
公示部门: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0854-8236879
附件:黔南州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明细表(2024年贵定县第四季度)公示.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