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关于印发贵州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1〕30号)文件等规定,为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办学行为,高质量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全州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开展了2024年度年检评估工作。现将年检情况公布如下:
一、年检合格学校名单(15家)
贵州省民生民政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黔南州东辰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黔南州清大东方消防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黔南州桥城建筑职业培训学校
黔南州朝阳家政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黔南州平川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福泉市兴泉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瓮安县翔远职业培训学校
瓮安县胜林职业培训学校
贵定县众强爆破技术培训学校
惠水县靖华职业技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黔南州惠水县昂扬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责任公司
黔南州惠水县华医护理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责任公司
长顺县顺薪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荔波县新航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二、年检不合格学校名单(5家)
贵州剑江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黔南州丰商众创职业培训学校
黔南州贵才职业培训学校
黔南州兴黔职业培训学校
黔南州致源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三、拟注销学校名单(6家)
贵州惠水五月花职业培训学校(已注销)
贵州惠水智拓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已注销)
都匀市翔程职业培训学校有限责任公司
都匀市匀创产教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贵州唐瑞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罗甸县惠民职业培训学校
各民办培训学校要严格按照《关于印发贵州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把年检评估工作与学校日常管理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依法办学的自觉性;在职业培训开展过程中,严格执行规章制度,规范招生宣传、课程设置、师资聘用等环节,做到依法办学、诚信办学、安全办学,不断提升办学质量,为培育高素质技能人才、推动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贡献力量。年检“不合格”的培训学校将暂停开展政府补贴性培训工作,须按期完成整改达到民本培训机构办学要求后,方可开展政府补贴性培训。
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