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的通知》(黔府办发〔2019〕18号)、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南州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工作方案 (2019-2021年)的通知》(黔南府办发〔2019〕25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州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优化整合我州职业技能培训师资队伍,建立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能满足不同层次职业技能培训需求的师资队伍,方便企业、培训机构择师选课,为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提供便捷的“菜单式”培训服务,拓宽各类就业重点群体、企业职工职业技能培训渠道,推动黔南州技能人才培养,助力社会经济持续发展。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组建黔南州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培训师资库。现就建立培训师资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州内外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企业、各鉴定站(所)、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工匠大师、“民间艺人”、“绣娘”、“画娘”、“土专家”、“田教授”等。
二、推荐条件
(一)政治过硬,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无违法违纪失信等不良记录。
(二)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操作经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在专业领域中工作出色、业绩突出、同行公认。
(三)申报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岁,民间工艺类专家可适当放宽。
(四)具有中级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五)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六)申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优先入选:
1.“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贵州省技能大师”、“贵州省技术能手”获得者。
2.享受国务院、省政府专家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才。
3.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选拔赛技术指导专家、世界技能大赛贵州省选拔赛优秀指导教师。
4.省部级以上表彰认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工匠大师等。
三、职业(工种)范畴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版)》第三、四、五、六大类收录的技能类职业(工种)和人社部颁布的新职业。
2.省人社厅 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职业技能培训有关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5〕304号)文件明确的职业(工种)。
3.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项目、民族特色文化项目、民族特色手工艺项目。
四、工作内容
(一)参与我州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鉴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有关培训教学、考评、督导、命题、评审等工作。
(二)参与我州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鉴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调研、学术研讨、交流及宣传等活动。
五、征集方式
采取个人自荐,各县市、各单位组织推荐的方式,凡具备培训师资申报条件的,填写《黔南州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培训师资推荐表》(附件1),主管部门初审通过后,填写《黔南州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培训师资推荐汇总表》(附件2),培训师资库报名推荐截止时间2020年6月30日。
联 系 人:彭 博 王建明
联系电话:0854-8224676
电子邮箱:372940439@qq.com
附件:
1.黔南州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培训师资推荐表.xls
2. 黔南州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培训师资推荐汇总表.xls
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