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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2-1842795 信息分类: 行政处权力公开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名  称: 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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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普法内容

共性普法: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党内法规、地方法规、部门规章等。

个性普法:学习宣传与推动人社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贵州省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

二、普法对象

本单位全体领导干部职工、服务对象、执法对象等。

三、普法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第十三次党代会及州委十二届三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对黔南工作重要指示批示、《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号)的文件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开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及各项惠民政策的宣传教育,完善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责任机制加快推进法治人社建设,强化普法执法互动结合,全面提升人社行政执法能力与水平。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以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提供更优等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为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和营商环境贡献力量

四、行动计划

(一)落实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八五”普法工作

严格按照州委要求,保质保量的完成”普法工作,为《黔南州“十四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专项规划》的落实落地,提供法治支持。同时,推进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八五”普法实施方案的贯彻实施,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及相关方案。

(二)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单位、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综合业务科(政策法规科),由综合业务科(政策法规科)科长任办公室主任,科室人员为成员,负责全局普法宣传相关工作。局主要负责人严格按照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求,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听取普法工作汇报,解决普法工作难题,确保普法工作顺利实施。

(三)加强队伍建设

培养专兼职的法治宣传教育队伍,不断提高普法宣讲人员的政治、法律素质和组织领导能力。加强普法师资队伍建设,扩大普法工作的时效和影响力。

(四)按计划开展学习宣传活动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引向深入,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和党组会学法的重要内容,《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纳入学习计划,作为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干部培训、党支部学习的重要内容,坚持全面系统学、及时跟进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自觉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解决实际问题,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和模范践行。通过广泛的学习宣传阐释工作,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2.深入学习宣传宪法。通过宪法宣传教育,强化宪法观念,培育领导干部意识。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学习贯彻宪法精神紧密结合起来,积极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等活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切实增强人社系统干部职工和服务对象的宪法意识,使宪法精神深入人心,以宪法精神凝心聚力。

3.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实施好民法典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权益实现和发展、提高党治国理政水平的必然要求。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将其作为“十四五”时期普法工作的重点来抓,引导人社干部职工及群众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全体社会成员都必须遵循的规范,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

4.深入学习宣传与推动人社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以法治人社为目标,结合民法典宣传、“12.4”宪法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法治宣传活动。立足人社工作实际,围绕人社部门就业创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人事人才等重点工作,以《民法典》实施为抓手,深入学习宣传和普及民法典法律援助法、就业促进法社会保险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工伤保险条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内容。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执法公信力。加强执法人员参与法律知识更新培训和能力培训,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依托人社政策法规宣传活动、就业招聘会、人社“宪法宣传周”以及人社政务服务办事窗口开展学习宣传活动,印发《法律援助法》放置在社保大厅服务窗口,方便群众查阅。组织人社干部职工旁听案件审理,规范依法行政行为,增强依法办事能力,推动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自觉将行政执法、矛盾化解和政务服务的过程变为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

5.深入学习宣传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国家安全法、保密法、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干部职工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围绕疫情防控、扫黑除恶、人才建设、就业创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等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全力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依法保障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宁。

6.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党章、准则和条例为重点,深入学习和宣传党内法规,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和维护党章。各党支部应把党内法规学习列入党支部“三会一课”重要内容,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

7.深入学习宣传地方法规。高质量普法为目标,大力学习宣传《贵州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贵州省长征国家文化公园条例》和黔南州《水书文化保护条例》《民族医药保护条例》《涟江流域保护条例》《村寨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省、州地方法规和单行条例,充分发挥地方法规和单行条例在生态保护、经济发展、文化传承、民生改善中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五、责任领导

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分管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负责本局普法工作。

六、责任部门

由局综合业务科(政策法规科)牵头负责全局普法工作的实施各科(局、院、中心、支队)负责人具体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工作

七、联系方式

本局普法工作联络员:罗丽,电话:0854-8248065,邮箱:569840034@qq.com

八、普法实效评估

据实报送本局年度普法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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