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及《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施行有关工作的通知》(黔府办函〔2019〕64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本单位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应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单位编制了《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按照《指南》所述方式申请获取信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黔南州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qiannan.gov.cn)和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qiannan.gov.cn/)上查阅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
本单位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单位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负责人基本信息(含工作标准照片、简历、职务、分工等);内设行政科室及所属单位职能、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信息。
(二)政策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主要包括: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相关的政策法规;以本单位名义发布或者本单位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三)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本单位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四)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公开本部门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公共服务等各类办事服务,提供具体的办事服务资源,包括事项内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等情况;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五)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人力资源统计信息等专项统计报告。
二、信息获取的方式
(一)主动公开
1.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单位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的形式。网上公开的具体网址为http://www.qiannan.gov.cn和http://rsj.qiannan.gov.cn/其余网上未公开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向本单位提出申请。
2.本单位还将采用以下辅助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通过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和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黔南州档案局设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该查阅点查阅本单位公开的政府信息;
(3)“黔南人社”微信公众号;
(4)黔南州政府信息服务中心(档案馆),地址:贵州省都匀市匀东镇清荷路杉木湖公园旁,联系电话:0854—8224418)。
3.公开时限
本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1.公开范围
申请人除自行查询本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可《条例》《通知》《指南》,申请获取本单位主动公开以外的、与申请人权利义务调整直接相关的,或需申请人(公众)广泛知晓和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
本单位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2.受理机构
本单位自2015年10月1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办公地址为都匀市匀东镇匀都国际B栋6楼,办公时间为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854—8224016
通讯地址:都匀市匀东镇匀都国际B栋6楼
邮政编码:558000
电子邮箱:qnzrlzyj@163.com
3.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提交
办公地址:都匀市匀东镇匀都国际B栋6楼602室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854—8224016
(2)邮递寄送
收件人名称: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贵州省都匀市匀东镇匀都国际B栋6楼602室
邮政编码:558000
其他:信封上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网络提交
申请人可通过黔南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的“网上依申请公开”页面按提示程序在线填写后提交。
本单位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微信、微博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4.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在黔南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打印,网上申请的可直接在线填写。
(2)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申请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3)申请表应准确写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建议详尽提供特定政府信息的文件名称、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内容的特征描述。
(4)本单位接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申请内容不明确的,视情况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至7个工作日之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补正的申请不符合要求或者补正后仍然无法指向特定政府信息的,视情况与申请人进行沟通,仍无法确定的,将告知申请人申请内容不明确,无法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单位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5.申请办理的有关说明
本单位收到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单位依申请提供信息时,除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外,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6.收费标准
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法律法规有其他规定要收取费用的,从其规定。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单位投诉。
监督电话:0854—8222515,电子邮箱:qnzrlzyj@163.com,
办公地址:都匀市匀东镇匀都国际B栋6楼,邮政编码:558000,接待投诉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举报,接受举报的机关将予以调查处理。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违反《规定》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前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按照程序报请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本《指南》由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