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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废止《黔南州公益性岗位管理实施细则》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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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黔南州公益性岗位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黔南人社通〔2011116号)制定于2011年,主要内容已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且已由2024年根据省级最新文件制定印发的《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八部门关于印发〈黔南州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细则〉的通知》(黔南人社通〔202455号)覆盖。

经研究,我局对《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黔南州公益性岗位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黔南人社通〔2011116号)予以废止。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废止《黔南州公益性岗位管理实施细则》的决定.pdf

    附件2.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黔南州公益性岗位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pdf



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12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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