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社会保险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关于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后财〔2015〕1726号)规定,军人退出现役时,国家给予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补助金和职业年金补助,退役军人应及时携带转移凭证和补助资金到安置地县级以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2024年以来退役的,由军队与安置地社保机构通过总对总方式办理,无需由退役军人亲自办理;2015年至2023年期间退役的,需线下办理。
我州2015年以来尚有部分退役军人未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手续,个别退役军人存在无法联系的情形。请以下退役军人于2025年12月30日前,携带《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军人职业年金缴费凭证》纸质资料及资金银行转账凭证,到全州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保服务窗口咨询办理。如本人无法到场办理的,可电话联系社保机构或者委托他人代办。
目前,我州退役军人历史遗留社保关系未转移接续的清理工作已接近尾声,请尚未办理的退役军人及其亲属、朋友、战友相互转告,及时联系我们进行办理。
社会保险转接成功后,本人可通过“贵州人社”微信小程序、电子社保卡APP、支付宝、微信的城市服务功能、“掌上12333”APP线上渠道查询办理结果,或到州内各级政务服务大厅社保窗口查询办理结果。
联系人:刘朝鹏,联系电话:0854-8255552
联系人:熊 娜,联系电话:0854-8585265
附件:2015年以来尚未办理退役军人养老保险转移接续人员名单.xlsx
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黔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5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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